每次都和渣攻做亲戚[快穿] - 分卷阅读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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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锦脚步踉跄了一下,喃喃着:“我会找到他的,我一定会找到他的。”

    出了校长办公室,程锦又去了人工湖那边,去了图书馆外的小花园,去了乐器店,去了他经常和林恒去的那些地方,可茫茫人海,他愣是没有找寻到那抹熟悉的身影。

    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他踏进了林应文的家,林应文是林恒的父亲,他肯定会知道什么。

    敲了院子外的门,却没有人开,没有多少踟蹰,他翻了墙进去,在推开大厅门的时候,看到两抹身影。

    沙发上,两抹身影不着寸缕搂抱在一起,定睛一看,赫然是林应文和一个他不认识的青年。

    林应文也愣了,没想到程锦会忽然出现,还看到了。

    他着急起身:“小锦,你听叔叔解释。”

    程锦耳边萦绕着的是林恒之前的告诫。

    原来,林应文真的是那样的人,是他,是他眼瞎,一直以来没有看清。

    一想到眼前的人,斯文儒雅的外表下竟是那般龌龊,又对他存了那样的心思,程锦几乎要作呕。

    他想拔腿离开,可又想到了林恒。

    “林恒退学了,你知道他去哪里了吗?”

    “他退学了?”正在穿衣服的林应文动作一顿,眼底划过一抹不易察觉的光,唇角一闪而逝一抹得意的笑,再次抬头时,又是疑惑和焦急的神色。

    “不知道啊,你也知道小恒对我有误会,他仗着已经成年,很多事都没有和我商量,这孩子,怎么能这样,如今是高三,怎么能做出退学这种事情呢……”

    第41章 我成了渣攻的儿子20

    林应文喋喋不休说的,都是贬低林恒的话,抬眸却瞧见程锦越来越冰冷的眼神,还有转身离开的背影。

    程锦觉得可笑,林恒那么不喜欢林应文,又怎么可能会把行踪告诉林应文呢。

    可是,林恒啊,你到底在哪?

    此时,正是下班高峰期,周围人来人往,喧嚣而热闹,程锦独自站着,抬头望着四周,茫然无措,人那么多,却没有一个身影是林恒的,人群,热闹似乎将程锦隔开,独留给他的是一个人的孤独。

    站在茫茫人海,哪里似乎都不是他应该去往的方向。

    忽然,有什么液体低落在他脸上。

    一滴,两滴……

    有人打起了伞,有人快步离开,有人寻找躲避的地方。

    程锦抬头往上,冰凉的液体接连不断落在他脸上,身上,原来是下雨了啊。

    原本淅淅沥沥的雨后来越来越大,街上的人越来越少。

    行走在雨中,冰冷透过衣服,密密麻麻渗透进来,雨水打湿了他黑色的碎发,又沿着发尾,落入了他的眼睛,不断有液体从他脸上滑落,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

    -

    时间一晃,匆匆五年过去。

    帝都第三环路发生了连环车祸,伤亡的人陆陆续续被送进帝都医院,半夜时分的帝都医院,有家属在为家人忽然离世而哭泣,有家属在为正在抢救的家人焦急等待。

    亮着灯的急救室,一扇门将喧闹隔绝,里面正在进行一场又一场的急救手术,争分夺秒与死神抢人。监护仪上,生命特征起伏的电图上,数据跳跃着,时不时发出声音。

    手术台旁是三个医生,主刀的医生穿着一身蓝色无菌服,戴着口罩,将他的五官遮盖,露出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在打落的灯光下,如同泛着光一般。

    嗓音从口罩下传出,冷冷淡淡,平铺直叙,并无情绪。

    “止血钳。”

    “镊子。”

    “……”

    手术有条不紊地进行,许久,手术成功了。

    “程医生,你赶紧去休息吧,你这都熬夜进行了五台手术了。”

    “是啊,你可不能倒下。”几个医生规劝着。

    男人黑白分明的眸子抬起,清晰可见浓厚的血丝,放松下来后,眉宇间尽是疲惫的神色。

    将身上的蓝色无菌服脱下,露出穿着白衬衫,黑裤的颀长身材,宽肩窄腰,双腿笔直而修长,摘下口罩,柔和的灯光打落在他早已褪去青涩的五官上,棱角分明,如雕如琢,气质清冷。

    程锦没有拒绝,将后续一些注意事项告诉他们,转身离开。

    偶然经过的几个女护士久久才把视线从程锦的背影上收回来。

    捧着脸感慨:“世上怎么会有程医生这样的神仙人物,真是一见程锦误终身啊。”

    程锦,24岁,毕业于帝都大学医学系。

    大一,大二两年时间,不仅修完了大学课程,之后修习了研究生课程,大三结束后,成为帝都大学最年轻的博士生。

    因为其在外科医学上的天赋,大二时被华国的“外科圣手”陶言宁收为弟子。

    大三毕业后进入帝都医院,如今已有一年半的时间,任外科主任。

    一年半时间,所做手术,百分百成功,进入帝都医院的医生,护士,甚至是病人,无人不知程医生。

    程医生不仅医术了得,年轻有为,更是难得的钻石单身汉,长得俊俏,气质清冷,最重要的是,没有男女朋友,没绯闻。

    在这个同性婚姻法通过已七八年的时代,程锦无疑是极受欢迎的,医院几乎一半的医生,护士,无论男女,都喜欢程锦,剩下的一半,要么是已经结婚,要么是生了娃的。

    甚至有病人悄悄给程锦递情书,闹得最凶的一次,是去年一个年轻的富二代小伙,天天开着宝马想找程锦约会,送花,送爱心餐,更是常有的事,扬言若程锦喜欢他的话,可以入赘。

    但无论是谁,程锦都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同一个:程锦说他早已经有男朋友了。

    但,无论是大学的同学,还是医院的同事,无一人见过他口中的男朋友。

    久而久之,众人把这话当作程锦拒绝他人的推托之词,追求程锦之人依旧络绎不绝。

    -

    程锦回了办公室,推开窗户,天色刚刚破晓,一切将明未明,微凉的风轻轻拂面,扫去一丝疲惫,带来一丝清醒。

    八楼的办公室,窗户朝着一片山林而开,目之所及,郁郁葱葱,程锦面色平静,没有波澜。

    手机微信上,是廖凡发来的微信。

    一是询问他是否要参加今晚的高中同学聚会,二是一张照片,照片里,廖凡正在给一只拉布拉多洗澡,还在开心玩水。

    将图片放大,程锦久久没有移开视线,清冷的眉眼泛着一抹难得的柔和,蔷薇色的唇瓣喃喃吐出两个字:曦曦。

    视线又移到第一条信息上,程锦眸光微微有些失神,半晌回了两个字:我去。

    将手机静音,程锦躺在沙发上,透着浓厚血丝的眼睛闭了又睁开,睁开了又闭上,终于叹了口气,通宵手术,如今依旧没有睡意。

    拿出一瓶药,吞咽了几颗,终于睡去,梦里,是一个决绝离开的熟悉背影,任凭他在后面怎么追逐,怎么呼唤,那人都没有回头,没有回应。

    终于,他摔倒了,也从梦中醒来,眼睛茫然无神望着虚空,许久,拿起手机,时间才过去半个小时。

    -

    晚上,来接程锦的廖凡看到他这满眼血丝,疲惫不堪的样子吓了一大跳,拉着他就要去找舒黎,程锦拒绝了。

    廖凡气炸了,偏过头不想看他这副样子:“你这样,迟早把自己熬死。”

    只有陪伴了程锦几年的廖凡知道,如今自家老大,看着年轻,才24岁,身体却早亏空得厉害,有各种各样大大小小的毛病。

    程锦沉默着没有回答,修长手指上夹着的烟在黑暗中闪着一小抹光,烟雾隐隐缭绕,空气里弥漫着淡淡的烟味。

    长而浓密的睫毛将敛下的眸光遮盖住,让人看不清他眸底的情绪。

    作者有话要说:  明天7月10号入v啦,明早更新万字,之后会稳定日更。

    第42章 我成了渣攻的儿子21

    帝都距离f市有两个半小时的车程, 程锦和廖凡到目的地时,约莫是晚上九点。

    聚会地点在f市有名的酒店:活色生香。二楼能容纳约莫一千人的宴会厅直接被包下。

    两人推门进来时, 宴会厅已经来了有几百人,都是当年f中学高三十五个班的毕业生,触目所及均是陌生的面孔,程锦眉心微微蹙了蹙。

    廖凡将服务员端上来的一杯酒换成果汁,塞给了程锦, 操心地叮嘱:“绝对不能喝酒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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