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都和渣攻做亲戚[快穿] - 分卷阅读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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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丝毫犹豫,他将电话挂断。

    可那头的人锲而不舍,挂了几次就打了几次。

    廖凡眸色微暗,出了门,接通了。

    “……我是廖凡……请你不要再打电话过来……你害他还害得不够吗,他如今这样半死不活的样子你很满意是吗?……求求你放过他吧,你真的要逼死他吗……”

    廖凡的语气从最开始的冷漠,到愤怒,再到哀求……

    终于那边的电话挂断了,廖凡倚靠着墙,仿佛被卸了所有的力气般,无力又茫然。

    忽然,他狠狠地踹了下墙,咒骂:“特么的就不能可怜可怜他吗,就不能放过他吗?你们怎么就忍心,怎么就忍心呢。”

    -

    林恒出了公司,驱车离开,开了一段路,在前面的红灯路口缓缓停下。

    下班时间,周围是拥挤的车流和人群,林恒漫不经心扭头看向窗外,忽然视线顿了一下,眼睛微微起,眸光暗了暗。

    街角,几个人少年围在一起,对着一只白色的狗拳打脚踢。

    那狗挣扎着,可迎来的是更加激烈的殴打。

    林恒一张脸沉着,氤氲着无声的暴风雨。

    没多久,前面红灯转换成绿灯,林恒重新启动汽车引擎。

    -

    三分钟后,林恒拐了弯将车开过来,那个街角,几个少年已经不见了,只留下那里白色和血色的一团。

    林恒凑近了看,才发现是一只拉布拉多,被踢打得很严重,白色的毛发染了血,有一只前肢无力蜷缩着,似乎是鼓着了。

    它眼皮无力地耷拉,想睁开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整只狗奄奄一息。

    林恒不知道它是不是有主人,但瞧着它这样子,必须得好好医治了。

    将外套脱下来,将受伤的拉布拉多轻轻包裹着,抱着他进车,放后座位上,往宠物医院去。

    很快就检查出了结果,身体里多处被殴打淤青,有两处像是被尖锐的石子划开了皮毛,出了血。

    其中一只前肢,确实骨折了。

    兽医轻轻给它处理伤口,感慨:“猫狗都是人类的朋友,怎么能这样肆意殴打,幸好送来的及时,要不然……而且……”

    兽医顿了片刻道:“而且这只拉布拉多的年龄应该有五岁了,可它明显看着比较小,体重很轻,只有其他同龄狗狗的一半重,我刚检查了下,它有明显的肠胃疾病,是先天性的,没办法治愈,要不是精细养着,估计早就死了。”

    林恒听着心就是一疼,又详细问了些后续的注意事项,处理完伤口,又吃了点狗粮,拉布拉多的精神才好了一些。

    抱着毛发恢复成柔软白色的狗,林恒站在宠物店门口,有些茫然,有一瞬间不知道该怎么办。

    按理说这样的狗应该是有主人的,可茫茫人海又去哪找它的主人,更何况……

    林恒低眸看着蔫蔫的,却往他怀里拱,动作亲昵的狗,更何况它受伤了。

    怀里的是一只拉布拉多,在车里看过去的第一眼,他就喜欢上了。

    紧了紧怀里的狗,他想着,若是他和程锦没有分开,五年的时间,他们大概也会有一只属于他们的拉布拉多吧。

    林恒低头轻轻蹭了下它的头,嗓音低低:“你跟着我好不好,我会把你当家人的。”

    半晌后,林恒唇角勾起,又说:“你不说话就是同意了,那我们回家喽。”

    拉布拉多仰头,露出一双湿漉漉的眼睛,似乎在无声地同意。

    -

    维格酒店,廖凡一回来,就看到程锦拼了命要往外面冲的身影,他连忙拉住,问了才知道是不见了。

    “老大,你不要急,我们先去酒店的监控室。”

    廖凡带着几乎要失去理智的程锦去了监控室,房间里没有监控,走廊的监控里,一个多小时前,曦曦从没有关严实的门出来。

    被经过的三个少年看到,半引诱半抓着往酒店外去。

    监控又切换到了酒店外。

    廖凡的手紧紧攥着,眉心蹙起,曦曦啊,你可不能有事,你要是出事了,你爸爸该怎么办。

    林恒离开后,五年的时间,程锦几乎把曦曦当成半个林恒,廖凡不敢想象,若曦曦出事,程锦会发疯成什么样。

    酒店外的监控,某个街角,清晰显示着曦曦被三个少年带走后,被他们用脚踢,用石头砸,曦曦从最开始的挣扎到后面的奄奄一息,奶白色的皮毛一点点沁出了血。

    一旁程锦眼瞳猩红,手紧紧攥起,嗜血的眸子几乎要扭断那三人的脖子。

    “我艹特么的,老子弄死他们。”廖凡狠狠咒骂,转身要出酒店,下一秒被程锦拽住。

    “老大,你别劝我,我去把曦曦抱回来,那三个兔崽子,特么的找死,我一定要去教训他们。”一直以来,廖凡身上都有一股狠劲,他破口大骂,根本忍不下去。

    “别走,你帮我看看,他,他是谁……”程锦声音喑哑,带着剧烈的颤抖。

    廖凡察觉到不对,扭头看,监控视频上,一个人用外套,将奄奄一息的曦曦包裹着,哪怕是隔着屏幕,也能看出他眸光和动作里的小心翼翼和温柔。

    约莫二十五岁左右的青年,黑色,剪裁得体的西装勾勒出他颀长又有些纤瘦的身材,面容俊朗,墨色碎发下,是一双琉璃般眸子,透亮得仿佛能藏进星辰般,熠熠发着光。

    廖凡乍一看第一眼时,吓了一跳,怕看错,又欺近了几分,脸几乎要贴到屏幕上了,半晌,终于确认。

    廖凡不由抓住一旁程锦的胳膊,因为太过激动和难以置信,言语有些含糊不清:“老大,是恒哥,是恒哥对吗,肯定是他,我不会认错的。太好了,老大,我们找到恒哥了。”

    廖凡控制不住抱住身体僵硬,眼睛依旧死死盯着屏幕的程锦,不曾想,下一秒程锦晕了过去。

    程锦昏迷了整整一个小时,据舒黎说,是这么多年来一直压抑的情绪突然得到片刻的放松,才晕的。

    廖凡得知不是身体的原因后松了口气,却也觉得悲凉。

    -

    因着不放心甜筒,林恒这几天上班下班都带着它。

    甜筒是那天收养的拉布拉多的名字,林恒给起的,起名的时候,他恍惚记起五年前,那条碰瓷的小奶狗,它叫布丁,当时他就想,若是他养狗,就叫甜筒,又甜又可爱。

    五年了,林恒克制不去回想当初的一切,可有些记忆总是不受控制,如同浪潮般,翻涌而来,林恒无奈又无能为力。

    晚上下班,林恒带着甜筒,开车去了爱乐大剧院,晚八点,是卢瑞钢琴独奏音乐会。

    抱着甜筒,林恒在后台化妆间见到了卢瑞。

    三十五岁的男人,眉眼温润,成熟又优雅,用一个词来形容就是“绅士”,见到林恒,卢瑞眉眼愈加柔和,揉着怎么都掩盖不住的喜悦。

    “阿恒,你来了。”卢瑞语气熟稔又温和,要不是林恒怀里有甜筒,就要与他拥抱了。

    林恒“嗯”的颔首,扬起甜筒没有受伤的前肢,笑眯眯道:“甜筒,来,跟卢瑞叔叔打招呼。”

    卢瑞一直知道林恒喜欢狗,曾经他想送林恒狗,但后者拒绝了。

    卢瑞边听着林恒收养甜筒的事情,边伸出手,动作轻柔地要去揉揉甜筒的脑袋,可在林恒怀里乖巧温顺的甜筒,却像是见到了敌人般,突然吼叫了起来,张嘴,露出尖锐的牙齿,作势要咬眼前的人。

    不说是卢瑞,就是林恒也吓了一大跳,连忙道歉:“不好意思,卢瑞,它之前不会的,可能因为是陌生人,不太熟悉。”

    卢瑞无奈只能保持距离,不知怎的,他有一种甜筒在防着他靠近林恒的感觉,唔,那应该是错觉吧。

    和卢瑞寒暄了几句,林恒抱着甜筒欲离开,卢瑞不由开口喊住了他。

    林恒扭头看他,笑容温暖中带着些许疑惑:“怎么了?”

    卢瑞掀了掀唇瓣,想说的话有很多,却又不知道该怎么说出口,最后他哽着嗓子说:“阿恒,谢谢你一直以来的帮助和支持。”

    林恒怔然了片刻,忽略卢瑞眸中的炽热,语气轻松,留下一句话:“我喜欢你的音乐。”

    有很多人都喜欢你的音乐。

    林恒想起什么,在心里补充的说。

    卢瑞望着青年离开的背影,久久失神,没有收回视线。

    “卢哥,你那么喜欢恒哥,为什么不表白呢?”一旁的助理问,助理虽然年轻,却一直跟着卢瑞,见证了他在音乐上的起起落落,也见证了他和林恒相处的点点滴滴。

    可以说,没有林恒就没有卢瑞的今天。

    卢瑞是华国人,五年前的卢瑞在小有名气的时候跌落到无人问津,四年前,沦落到g国的卢瑞偶然遇到了林恒,林恒资助他继续在音乐上创作,才有了卢瑞如今的名扬亚洲。

    在濒临绝境,梦想破灭时,有人如同一道光,破开黑暗,将人拉出深渊,重见光明,站在梦想巅峰,这样如同阳光般和煦的人,没有多少人能扛得住不动心。

    卢瑞缓缓收回视线,垂下眸子,闭了闭,将刚刚差点压制不住,澎湃的爱意压下,许久,他长长松了口气,睁开眼睛。

    语气似笃定,又似悲凉:“阿恒从来只把我当朋友。”

    林恒很敏锐,早已察觉卢瑞对他的爱,林恒也很无情,刻意的疏离和忽略将卢瑞的爱阻挡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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