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时没带走养过的猫 - 分卷阅读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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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只要随便想想就应该知道,他们乐队每天混迹在大小酒吧,哪个不是灯红酒绿烟熏雾绕。他怎么可能真那么娇气,一点烟酒味都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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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我觉得一般。”

    成洲把那块啃干净的排骨放到自己的盘子里,说:“我……不喜欢,以后别做了。”

    为了增强这句话的可信度,他还故意忍着,没再夹一块排骨。

    路见屿像是愣了一下,然后竟然向他道起歉来。成洲听着他的话,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自己的语气过于真实,真实到有些太死板了。

    成洲想要解释不是那样的,可路见屿仍在继续,说是自己错了、味精放得太多、下次一定不会了、如果他不喜欢还可以做别的等等……

    忽然地,成洲心里难受起来。

    路见屿明明以为他是在无理取闹,明明以为他糟蹋了自己的心意,为什么却一点也不生气呢?

    嘴里的甜意逐渐褪去,慢慢变成一种细细密密的酸。

    ……为什么呢,为什么要这样对我呢?

    为什么要为了给我做菜,而让自己受伤呢?

    为什么要在我说了这么生硬的话之后还反而跟我道歉呢?

    “算了吧。”他垂下眼,说,“浪费那个时间干什么。”

    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对我这么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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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天饭后,成洲偷偷进了厨房。排骨已经被倒掉,他站在垃圾桶旁低头看了一会儿,又默默离开了。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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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早的时候,成洲也想过为路见屿下厨。

    他不太会做饭。不是一窍不通,只是水平太过糟糕。一个人住时,他只要把东西弄熟、做到吃了不拉肚子的程度就满意了,根本不在乎口味如何;后来稍微宽裕了一些,他就以外卖和快餐店为生,没再怎么进过厨房了。

    他自己虽然没关系,但不能让路见屿也跟着忍受那些黑暗料理吧。

    而且,做几道家常菜而已,总不会比弹琴还难了。网上有很多现成的教程,他只要多练几次,然后在路见屿面前露一手,说不定还能给对方一个小惊喜……

    “不用啊,你不需要做这些的吧。”

    有一次,成洲趁路见屿不在家时在厨房练习做菜,却被回来取文件的对方正好撞上。那时他正端着刚打好的蛋液在原地不知所措,既怕路见屿笑话自己,又希望对方能高兴。

    说话时,路见屿语气带笑,不知道是哄他,还是单纯开玩笑而已。

    “你这双手可是用来弹贝司写曲子的,不应该好好保护起来、甚至上个保险么?这些事情交给别人就行,你啊,只要做你喜欢的事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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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一起后,成洲很用心地经营着路见屿和他的小小的家,除了必要的电器家具,也时常会添置一些挂饰摆件或是情侣毛巾之类的小东西。把这些安置进来后,他并不会第一时间告诉路见屿,如果对方发现了,他就可以开心上半个星期。

    其实他更想像“情侣必做的100件小事”里说的那样,和路见屿一起去超市里挑选餐具的花色或是成对的牙杯——他推着购物车,路见屿把东西一样一样放进去。两个人或许还会因为到底是买蓝色还是红色争执一番,然后再一起拎着购物袋回家,一起挨个拆掉包装纸,一起把它们放进房子的各个角落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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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路见屿好像不关注这些小细节,总是让前来打扫的家政负责采买这些生活用品。

    成洲不太喜欢这样,但无论如何也说不出自己那幼稚无比的理由,纠结了很久,他才拐弯抹角地找了一个“不喜欢家里有别人在”的理由,希望路见屿可以辞掉那个过于细致周全的家政工。

    至于家务之类的,他来做就可以了。反正过去一个人住时他已经很熟练了,更何况,现在和路见屿在一起,他更想亲手照顾对方,而不是让对方的一切都假手他人……

    但路见屿只说,不用,不需要他做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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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洲知道,路见屿是因为喜欢他、爱护他,才不想让他处理这些琐碎的东西。他为这种陌生的、被珍惜的感觉受宠若惊。

    但除此之外,更多的,他却感到了一种无所适从。

    别人对他好,总是有代价的。女人给他吃饭穿衣,是因为他能成为她和男人沟通的筹码;琴行老板允许他跟着听课,是因为他勤快利索、能每天帮她打扫店面四处跑腿且从不要报酬;工作室和他签约,是因为他能写出不错的曲子给他们赚钱;乐队把他招揽进门,是因为他刚好可以补上贝司的缺位、让他们能顺利参加当时一场要求至少四人报名的比赛……

    这里面的任何一种好,都是成洲拿自己的某样东西去交换的;任何一个对他好的人,都是因为需要他。

    这让他感觉心安理得,感觉很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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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路见屿不一样。

    路见屿对他好,却没从他这里拿走任何东西。不要他赚钱,不要他处理家务,甚至不要他充分满足作为一个恋人该去满足的需求。

    就好像对一件刚买回家的工艺品,擦拭干净、放在玻璃展柜里,不需要它做任何事情。也许因为喜爱而常常欣赏把玩,但假使有一天这样东西摔碎了、消失了,也并不影响生活的继续,至多只会在心底留下遗憾。

    因为那只是喜欢而已。路见屿喜欢他,却并不需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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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他太贪心了。

    他宁可路见屿不要对他那么好,宁可路见屿冲他发脾气、对他提出一些过分的要求为难他……只要路见屿需要他。

    喜欢可以随时变成不喜欢。如果不需要他,只要路见屿愿意,就随时都可以离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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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洲预料到了路见屿可能会腻烦,但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

    大概是在一起后的一年左右吧。

    他们在一起一年之后,路见屿就从时不时要跑到排练室去找他,到经常性地夜不归宿了。

    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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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见屿给出的解释是公司遇到难题。

    似乎是因为遭人算计,资方忽然撤资、老员工也连着跳槽了好几个……成洲听不太懂对方说的那些事情,更帮不上忙。按理说这种时候,他应该自己乖乖待着,少给对方添麻烦才对。

    但看不到路见屿时,他却总忍不住胡思乱想。

    过去,路见屿对公司一向态度随意,去上班也大多数就是点个卯,迟到早退都是常事——不然,也不可能有那么多时间混在乐队里追他。

    怎么现在,怎么和他在一起之后,就忽然遇见难题、忽然忙起来了呢?

    路见屿追他用了快半年,和他在一起也不到一年。这只是很短的一段时间。

    但是不是因为追到手了,所以很快地,也就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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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洲试着用一些小手段来夺取路见屿的注意。

    他以前在左耳耳垂上留了个耳洞。比起那三个浑身打洞穿环的队友来说,这几乎算得上朴素,不过,他知道路见屿很喜欢。

    路见屿送过他很多不同样式的耳钉,也说过很多次喜欢看他戴那些闪闪发光的小东西。每次看到他戴着它们时,路见屿总会忍不住摸一下甚至亲上一口。做爱时如果他没摘耳钉,路见屿就会在他的冲撞里反复舔吻那里。

    所以,成洲开始每天刻意戴起不一样的耳钉。如果路见屿没注意到,他就把那一枚塞进抽屉,再也不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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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次他装作忘记了,故意没戴耳钉。

    他们白天在早餐后彼此告别,晚上在同一张床上入眠,但过了整整一周,路见屿才发现这件事情。

    对方随口问他今天怎么没戴耳钉。成洲则假装刚刚才发现一样,说,哦,没有吗?我忘记了而已。

    然后去屋里径自拿了一枚戴好。七天没戴,耳洞有些长在一起了。他把它重新戳开,有点疼,却又感觉有几分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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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选的是路见屿最喜欢的、嵌着一枚红宝石的金色耳钉。走出卧室,他正在打算如何不着痕迹地让对方发现,看到的却是路见屿正要离开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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