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凭美貌当剑圣[穿书] - 分卷阅读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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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是晦气,盼一个妖魔主盼了百年,好不容易来了一个,结果是这等货色。

    他们挨个声讨,群情激愤,眼看着就要挽袖子动手,上升到进宫逼宫的地步,终于有个一直未出声的族长说了一句:

    “百年前那位的教训,你们忘了吗?”

    他说得模棱两可,连名字都不曾出现一个。

    但轻描淡写的一句话,浇熄了气头上大乘所有嚣张的气焰。

    没人能忘得了百年前那位喜怒无常的大妖魔主。

    说他仁善是真的仁善。出手庇护互不相识的鬼族,直至最后一战时魔族兵临人族城下,也不许魔族妄动一草一木,乱杀无辜。

    做的全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做完以后还要深藏功与名,以至于没人记得他的好,想起上任大妖魔主,全是骂杀之后快的。

    简直不知道他费心费力跟个傻子似的图什么。

    说他暴虐也是真的暴虐。

    都说魔族眼中的性命不值钱。

    由几位 族长看,百年前那位大妖魔主手起剑落时,死于他手下的魔族性命才是真正不值钱。

    不值钱到大妖魔主身死百年,几位族长仍然对他心有余悸。

    那是用性命鲜血堆出来的本能恐惧。

    他们不约而同沉默了。

    带头的族长过了很久,低声说道:“算了罢,等登位大典上,再看看这位新主的性情究竟如何。”

    如几位族长一般,心中愤愤的魔族不在少数。

    只是他们大多记得百年前的事,尤且慑于那位余威,不敢轻举妄动。魔族上下,竟是出奇的平静,白白浪费落永昼磨好的剑锋。

    很难想象一个人竟能做到这个地步。

    明明身死百年,却能依旧凭着百年前积压下来的威名震慑着最好斗,也最嗜血的种族,让他们把血脉天性压抑在骨子里。

    魔族举族都在为这场登位大典忙活,八方的魔族迢迢赶来魔宫所在的王城,扬起了路上八方的烟尘。

    仙道六宗的飞舟飞入魔域上空,陆地神仙威压浩瀚如山海,至于其余宗门世家的舟船宝车,更如数不尽的繁星点缀在夜空上。

    一时间,人魔两族齐聚魔域王城闹出的动静,竟成了举世难寻的宏大场面。

    唯独落永昼依旧悠闲自在,每天除了逛魔宫,就是逛魔宫,毫无当事人的自觉。

    实际上这座百年前的魔宫很有点磕碜,小门小户的。不等他老人家走两步路就见了底。

    但落永昼仿佛百看不厌似的,连台阶门户的数量,都要挨个挨个数过来。

    系统冷眼旁观了两天,终于对他忍无可忍,告诫对道:“请宿主不要忘记来魔域的目的!”

    它算是看透落永昼。

    嘴上说得有模有样,什么关系到人族存亡的大事,什么揭开百年前的辛秘,一个比一个能唬人。

    实际上整天除了瘫在魔宫,就是瘫在魔宫。

    落永昼不答,反而转头问它:“系统,你说我一开始来这个世界的目的是为了什么?”

    系统还以为他要迷途知返,改过自新,欣慰道:“是收穆曦微为徒,让他成为仙门魁首。”

    虽说现在才记起来任务主旨有点晚,不过亡羊补牢嘛,能醒悟过来就是好事。

    落永昼轻轻道:“曦微有本源剑气相助,本来已经天资绝世,如今更是如鱼得水,有天命在,仙门魁首非他莫属,我的任务算是完成一半。”

    “可是系统,我来这个世界以后,所见所闻,全是人魔两族的仇恨,非但没有随着时间消弭,反而血海深仇越来越深,刻骨铭心。原主七百年回忆中,大半是来自魔族。”

    “魔族不死,天下不会太平。”

    落永昼和原主的共情很深。

    所以他对魔族的仇恨也很深。

    “魔族该死。你说若是魔族不死,曦微做了这个仙道魁首,朝不保夕,风雨飘摇,做得有什么意思?”

    “难道要让他和原主一样,再把人族的重担扛在肩上三百年吗?”

    系统这才有点明白落永昼的想法,震惊道:“你…你,可男主是真正的天命之子,不会有事。”

    何苦把这些大包大揽在自己身上。

    落永昼一嗤:“那我还是《天命》这本书的原作者呢。”

    “天命在我。”

    “那么魔族就该死。”

    他语气平淡,神色也寻常。

    正是这种能将一族存亡,关乎万年的大事等闲视之的魄力,将隐于表皮下的骄狂推到了极致。

    系统被他惊得说不出话来。

    落永昼:“曦微崭露头角,前途可期,而我留给他一个彻底清平的仙道,这样一来,当算是任务圆满罢。”

    系统思来想去,只能无言一句:“你真是不怕死。”

    难怪落永昼这几日放弃以剑气镇压妖魔本源,任由魔域的煞气来归附。

    归附的煞气越多,落永昼身上气息也日异妖邪,纵使他白衣佩剑的旧模样不改,较之剑圣,也更像是个大妖魔主。

    任凭系统劝了几次,怎么跳脚都不管用。

    原来落永昼的主意打在这里。

    他根本不关心自己之后何去何从,妖魔本源如何处置。

    或者换个说法,说是他根本不关心自己性命更为恰当。

    因为落永昼想做的,就是借着自己这次登位大典,彻底抹去魔族在修仙界中的存在。

    哪怕是赔上性命做代价。

    穆七什么,落永昼通通不放在眼里。他剑锋从头到尾所指的,仅有玛丽苏而已。

    果然是不世出的一场好戏。

    落永昼坦然承认道:“左右是在任务世界,死了又不碍事。”

    “你放心,百年前的旧事,我心里约莫有个底了。”

    他与系统相对静默无言了一会儿。

    落永昼无聊,伸手轻轻戳了戳挂在走廊边的灯笼,那灯笼生得不同寻常,十六条骨架支棱处十六面琉璃来,璀璨晃眼得紧。

    “系统,你知道么,我这几日在魔宫把所有房屋陈设数了一遍,上至宝座龙纹,下至琉璃灯盏,皆是符合十六这个数的。”

    系统:“……”

    它刚想说人家大妖魔主还不能有个自己偏好数字咋地,落永昼就道:

    “曦微与我说过,他自小开始就对十六这个数字,有刻在骨子里的情有独钟。而原主回忆中,他与百年前的穆曦微第一次相遇,报的姓名是洛十六。”

    话至此处,再愚昧迟钝的人也能看出不对劲。

    这远远不止于相交相惜的知己情谊,也非是师徒之间惯有的孺慕之情。

    是要多深刻的眷念,才能把一个名字无处不在地刻在魔宫里?

    “我能体会到原主的共情。他对其余人等皆是平静无波,唯独偏爱穆曦微一人。唯独穆曦微一人能引动他七情六欲,喜怒哀乐。”

    “原主和穆曦微,应当是两情相悦。”

    魔域永夜,纵有魔宫的灯火通明,依旧比其他地方来得昏暗。

    琉璃灯被落永昼戳得一阵一阵晃,光影斑驳打在他脸上,照得模模糊糊的。

    就是昏暗中模模糊糊一个剪影,他面容依旧美得惊人,眼神光一转之间,能压过满宫的琉璃灯盏。

    剑圣美人榜首,天下第一,人人倾慕,人人追逐。

    天下有与他生死相交的朋友,有对他孺慕不已的晚辈,也有与他两情相悦的爱人。

    如此风光荣耀,自不会有黯淡失意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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