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王别姬同人之入戏 - 93番外一.恋曲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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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身在香港,宋濂他们也清楚地明白了这两年的情形,大陆那里本来坐拥大军的*居然被全部击溃。家里所有人不得不再次庆幸他们先前做下的决定,毕竟成王败寇是天底下不变的真理,历史,都是胜利者书写的。

    校长曾经给自己打过一通电话,那个时候他已经和陈诚沟通好前往了台湾,以求日后反扑。可是宋濂知道,虽然中国现在满目疮痍,但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战争和被侵略之后终于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国家,百姓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是不言而喻的!

    最近程蝶衣又迷上了粤剧,可是因为语言方面的原因,他唱粤剧总是带着点京腔的硬,少了份粤语的软侬。宋濂现在的生活基本就清闲多了,远离了各种繁琐的他现在时常觉得自己就像老头子一样,每天养养花、喂喂鱼,喝喝下午茶,日子过得不要太惬意!

    范汉杰有了一个新的兴趣,他结识了刚从佛山搬到香港的咏春拳师:叶问。因为大陆把武馆一律视作为打架、结伙、流氓的行为,所以很多拳派都在内地呆不下去,纷纷跑来了香港。然而,去香港也是有条件的,叶问就是因为自己的夫人不能跟去,不久之后又另娶了一个上海女人。

    每天他最喜欢的事就是带着鹿嘉去武馆一条街和别人切磋切磋。

    与宋濂和范汉杰他们所学习的军事格斗不同的是,咏春拳相对注重短打、寸劲和中轴线发力,讲究以速制胜,来克服中国人力量欠缺的问题。但它也有几个缺点,那就是拳法缺乏组合性,模式相对古老。要知道,宋濂他们学习的搏击术基本以实用、快、准、狠著称,而这三点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狠!在绝对力量的面前一切技巧都是白搭。咏春拳中漆手粘腕的做法已经有点过时了,对手腕的粘拿有时根本拿不住。当然也有身材高大的与范汉杰相对抗,但他们更习惯于把拳打直打尽,这种直线拳很容易被柔术控制,甚至伤害到关节。

    范汉杰这种身材当然没人敢小瞧他,倒是鹿嘉,因为是个女孩儿,被好几个男孩子瞧不起过。后来好好地收拾了这群小子一顿,这才变成了小霸王。

    鹿嘉的防身功夫可是从小被教出来的,唯二两个德*事学院毕业的人倾囊相授,出手自然不凡。其实她被小瞧了的主要原因不是别的,而是她可爱的外表实在是太具有欺骗性了……

    其中有个孩子叫李振藩的,是个出了名儿的刺头,心心念念要学武,还跟着叶问师傅学了几招,自以为了不起了。

    可是被鹿嘉“调|教”了一番之后,沉默了好一阵子,每天都去看范汉杰和武馆里的人切磋,这么一来,他的拳脚里面除了咏春拳,尽然还带着一点西方格斗术的影子。又一次看他在角落练习的时候,范汉杰偷偷跟鹿嘉说过,这个李振藩生不逢时了,若是在五六十年前,就凭这孩子融会贯通的本事,绝对可以成为一代宗师!

    秋明最近有点郁闷,明明是见义勇为了一把,却没想到被当做了坏人!事情其实是这样的……

    香港的秋天是一年中最好的季节,自从来了这里之后,自己基本上空闲地很,除了帮将军偶尔整理一下现在地产的文件,其余时间都像放羊一样。

    这天他休闲地在跑马地有名的祥兴喝茶,因为处在富人区,所以这家的东西谈不上便宜,不过反正他的薪资绰绰有余,所以也没什么所谓了。

    “help!thatmen’stakenmypurse!!(抓贼啊!我的钱包被抢了!!)”一口奶茶还没喝完,秋明就听见茶餐厅外面一个高亢的女声,他迅速甩下钱就冲出店门,不出意外地看到一个惊恐的英国老太,“hichay(往哪跑了?)”

    老太惊恐之下迅速往前一指,秋明定睛一看,那贼已经跑了数十米开外。吩咐那个老太道:“aitathere.(在这里等我。)”就一个箭步冲了过去。

    前面那人看到自己被追赶着,余光一扫就往一个小巷子里跑去,秋明大概看了一下地形,朝另一头跑去。

    那贼眼见自己似乎逃脱了,便放慢脚步舒了一口气,后面那个家伙,实在跑得太快了!

    “唔跑佐?(不跑了?)”突如其来的声音把他吓了一大跳,抬头一看才知道刚才追自己的人就在自己面前笑着看着自己!

    “内唔要过来!(你不要过来!)”那人眼见自己没有逃脱的余地,抽出一把弹簧刀就在秋明面前比划起来。

    ……不会用刀就收起来!就连小姐也比你做得好!

    秋明眯起眼睛一个闪身,晃到那人右侧就是一个重拳击在对方太阳穴上。那人只觉得眼前一片黑,一点力气都没有了,毫无抵抗地就倒在了地上。

    秋明嫌弃地绕过那人,捡起那个钱包,也不管对方躺在肮脏的小巷里。?你问他不把这人送警局?笑话,咱又不是什么人民公仆、正义使者,不过是看别人欺负老、女人不爽而已。

    当他快速地带着钱包回到祥兴门口的时候,果不其然那个老太还在等他,只不过旁边多了一个警察打扮,身量不高的英国人。看上去挺年轻的,或者说有些过于年轻了,简直就像是不到十八岁的孩子一样……

    之间那老太看见他,脸上显得很兴奋,当目光扫到他手中拿着的钱包时,她就更兴奋了,嘴里不停地喊着:“that’sit!that’sit!(就是这个!就是这个)”

    她嘴里这么喊,旁边的那个“小”警察就投来了怀疑的目光。秋明默……大妈你说话能说清楚一点不?!人肯定是听成了“that’shim!that’shim!(就是他!就是他!)”…………

    你瞧……人警察走过来了……

    操着生硬的中文,金发的警员努力塑造出自己“硬汉”的形象,掏出手枪走过去说道:“交出钱包,趴在地上不许动!!”

    秋明一副你脑子出了毛病的表情,那金毛似乎被羞辱到了,一张小脸憋得通红,大声喊道:“没听见我的话吗?!你这个蠢货!!交出钱包,趴在地上不许动!”

    秋明撇撇嘴,只能把钱包放在地上,配合地趴在地上。真是做好事被驴踢!早知道如此都不用凑这个热闹!委屈了我的新买的衬衫!

    一看那个小警察居然要把那个帮自己找回钱包的人用手铐铐起来,老太太不满了,扯住金毛生气地说:“sir,isupposeyouarenotihismanhelpedmetohavemypurseback!hatareyoudhtno!(警官!我假设你没疯吧?这个人帮我找回了我的钱包!你在干些什么?!)”

    金毛明显也愣住了,啥?!这人竟然不是小偷?!

    秋明转过头,“警官,我可以起来了不?”

    金毛略显尴尬地咳了两声,小声地“嗯”了一下,收了手枪。

    秋明一个鲤鱼打滚,把钱包换给了老太太,说道:“anythinglostinside(少了什么没有?)”

    老太太迅速翻看了一下,乐呵呵地道:“no,nonono!theyareallhere!godblessyou,youngman!(没有没有!全在这里!上帝保佑你年轻人!)”

    老太太笑着走了,秋明也双手插口袋里准备走人,刚抬起脚衣袖就被拽住了……

    皱眉回头一看,心道这金毛到底是怎么长的个儿?!比自己还矮了小半个头……“警官,还有什么事儿吗?”

    “……”

    “?您说什么?我没听清楚。”秋明皱眉耐心问道。

    翘翘的小鼻子上还有淡淡雀斑的金毛睁大那双碧蓝色的眼睛,红着脸说道:“我说……叫我加斯帕就好了……还有……那个,那个,对不起!”

    秋明觉得好笑,这小金毛刚才还一副“硬汉”状,现在这算什么?!鹿嘉小姐附身?!这种可爱的样子一下子把秋明闷住了,心道:也许我该去养只小猫?

    “好吧,加斯帕……警官,那我走了,再见。”秋明抬了抬眉毛,有些不自然地说道。

    “诶!你等一下!”加斯帕再次拉住了他,秋明有些无奈地回头:“又怎么了警官?需要我回警局录笔供?”

    “不,不是……我想请你吃饭赔罪……”加斯帕小声说道。

    秋明笑了笑说:“不用了吧警官,没关系的。得了,chaochao.(拜拜。)”

    话说英国人最有名的就是严谨的绅士风,但其实他们的骑士精神深入血脉之中,所以说出口的话绝对不会改变。加斯帕的神色严肃起来,当街拉着秋明的衣袖,大有你不答应我我就不松手的架势!

    秋明简直觉得脑壳疼,这金毛怎么就听不懂拒绝呢?!今天运气真的是太好了哈哈……出门遇到抢劫,奶茶没喝完还扔了一张10英镑的大票子,帮人追回了钱包还被当做小偷,最后洗清了嫌疑又走不得了。他有些火气地用力一抽袖子,甩开腿就要走。

    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照理说矮人平衡感好,但这个理在加斯帕经贸金毛警官身上简直就是狗|屁!被用力一带的加斯帕脚下一滑,大叫了一声:“啊!!!!!!”

    已经转过身去的秋明被这一声大叫惊到了,猛地回头,下意识地用手臂接住那个要摔倒的人,事情就在这一瞬间发生了:

    不知怎么的,两个人的嘴唇直接碰到了一起!!

    两个人大眼对小眼,脑袋当时全部当机,秋明脑海中只闪过一个念头:好软……

    于是乎,跑马地的行人们都全部傻了眼,这什么情况?!断袖什么时候变成了潮流?!!作者有话要说:嘿嘿~加斯帕是我新文里面一个乱入的人物啦~~

    新文还没开坑,但已经确定是黑猫警长的拟人同人,奉上试阅读部分~~

    【案卷一·科技恐惧者01】

    步速文件,蹭亮的皮鞋踏在a市公安局的大理石地面上都平白给它添了一层光,那不轻不重的鞋底敲击地面的响声频率一致,简直就像是被精确计量过步速。普通的黑色警服穿在他身上越发显得人挺拔精神。

    伸出骨节分明的手指在门把手侧面滑过、握住、推开,对每一个朝他打招呼的人轻轻点头致意,他黑色的碎发在额前随着步伐轻微摆动,在走廊尽头的那个大门前停下了脚步。

    甚至不到两秒钟,这扇贴着jcid名牌的大门就被砰地打开,黑色警服的男人往后退了一小步,额间爆出青筋,一只手抵住了那颗还在拼命想往他怀里冲的金色脑袋。

    推开人,扶额、站好,他深吸了一口气道:“加斯帕……你再这样任其发展下去会变成失败品的……”

    没有顺利抱到黑衣男子的小个子警探看上去有点委屈,“警长~伦家就想跟你拥抱一下嘛,猫咪们都是这样的说……”

    caspar加斯帕,男,年龄不详,成功猫基因兽化人,因为接受了波斯猫的基因,外貌方面有了一定的变化。

    职位:jcid警探

    喜欢的东西:警长、朝警长撒娇、被警长喂东西吃;

    讨厌的东西:被警长讨厌、对警长有歪念头的人!

    技能:全职奶妈(?)

    adam亚当(普通警员称其为黑队,绰号蒙娜丽莎),男,年龄不详,成功孟买黑猫基因兽化人。

    职位:jcid警长

    喜欢的东西:甜食和牛奶(?!)、冷静、敏锐、整洁、完美、秩序、秩序……

    讨厌的东西:混乱、不成熟、老鼠和坏蛋

    技能:该有的和不该有的都有!

    ……为什么自己的理智到加斯帕这里总是少了那么一点点……看着眼前这个仿佛放出了猫耳朵和猫尾巴的探员,亚当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说道:“加斯帕,注意你的身份,你是jcid的精英探员。而且,你是人,不是猫,就算你被转移了猫的基因,你还是人。”

    “他这就叫做自暴自弃,说烂了舌头都听不进去的,黑队。”一只凉凉的爪子搭上亚当的肩膀,亚当脖子背后伸出一个灰蒙蒙的脑袋,细长傲慢的眼、薄得要命的两片嘴唇扯出一个凉气森森的微笑。

    ……自己的探员怎么一个一个都这么“独特”?两根手指架起搭在自己肩膀上的手,嫌弃地拎开,“汤姆,说了多少次不要随随便便出现在别人后面。”

    加斯帕是绝对的警长控(其实是嫉恨汤姆刚才说他“自暴自弃”),跟风点头道:“就是就是!你走路怎么一点声音都没有!”

    汤姆细眯细眼地笑开了,“我可是猫人啊~”

    tom汤姆,男,年龄不详,成功英国短毛猫基因兽化人。

    职位:jcid探员

    喜欢的东西:灵异、血腥场面、跟踪、讽刺加斯帕

    讨厌的东西:直白、没有大案子、韭菜

    技能:完美跟监(无端兴奋起来!)

    ……我还是内衣呢……“猫人”?!这是什么烂说法!

    “警长,我给你买了纸杯蛋糕和全脂牛奶!~”加斯帕无视了那个灰色的背后灵,不知从哪掏出了一个小纸袋,递到亚当面前。

    刚想吐槽“猫人”这个点的黑猫马上转移了注意力,黑色的猫眼睛瞳孔放大,满意地拍了拍加斯帕的毛茸茸的金发,“做得很好!”要是办案的时候能像平时这样多几个心眼就完美了!

    被表扬了!!!

    警长用他那双漂亮的手拍了自己的头!!还夸奖了自己!!今天果真是波斯喵星人幸运日吧!是吧是吧!不知道今天趁机让警长喂自己吃早饭能不能成功诶!

    (紫琅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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